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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了养父的财产还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吗

2430浏览2015-12-11

子女继承了养父的财产还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吗

过继的孩子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吗

《收养法》第2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关于收养实行的是完全收养制度,即养子女在收养后,与生父母的一切权利关系均消除。因此,在继承问题上,自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就只能与养父母之间产生相互的继承关系,而与生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因收养而消除,养子女不能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即使因各种因素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也没有了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有这样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因此,倘若曾征对生父的扶养尽了较多的义务,那么就可以分的生父的部分遗产。需要注意的是:只是“部分”遗产,而不是法定继承中的等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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