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3921浏览2018-04-11
西安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下列材料之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等。
2、居住时间证明(反映居住登记或居住的时间是否已满半年)。下列材料之一:陕西省居住登记回执(原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等。
3、就业、住所、就读等证明。下列材料之一: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等;
4、《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粘贴近期1寸彩照。
违规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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