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税局证实正制定房产税征收方案看法
1766浏览2018-04-25
近日,网上传出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据法制晚报报道,8月21日上午,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但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不清楚。
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某分析认为,从地方收入来源来看,土地出让金的占比很高,而目前试点的上海及重庆的房产税额度都非常小。所以后期房产税扩大化对二套以上全面收取的可能性非常大。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以2-3套房产形式存在,对于他们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影响。
张某还认为,北京短期试点的可能性不大,作为首都,北京的产权属性更复杂,短期内试点的可能性不大。
“试点是肯定的,技术以及软件方面的工作正在准备,部分已经完成。”日前,一房地产业内人士证实湖北试点房产税已经是板上钉钉子的事情,不过具体试点城市名单、征收时间、细则等尚未确定。“房产税扩容可能会扩大到第二套存量房,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等都是为房产税改革做准备。”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人士透露,湖北湖南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住建部称,在6月底前完成了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为存量房征税提供了重要基础。
“试点在两湖"两型社会"建设的体系之下,用的是同一套方案。”8月15日,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某称,“两湖试点最核心的是对房产按市场评估值征税,且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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