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户口迁移委托书怎么写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人员的流动性也越来越频繁。而为了能获得地方政策对本地户口的便利措施,越来越多的打工者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居住所在地。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手续而选择委托办理,那么户口迁移手续委托书的怎么写?下面待小编为你解答。
户口作为公民身份的一种标志,是我们国家统计人口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所以当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是办理户口委托时的流程,具体情况参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一、所需资料的准备
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可以委托户主办理迁户口,具体的手续和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按照以下户口迁移委托书的格式进行填写
户口迁移委托书
被代理人人因在外地工作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特委托代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
迁移至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年月日
三、户口迁移委托书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2、本委托书随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存根)编号、归档。
3、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委托人签名处请加盖名章或按压右手食指指纹。
5、本委托书空格处必须由委托人本人填写,不得打印。
通过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户口迁移手续委托书的申请流程手续比较繁琐,而且因为各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不同,所以其办理流程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申请有关手续前,应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明确应该准备的资料和证件,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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