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是否有产权
一、车位是否有产权
车位首先要看是不是属于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有车位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小区里面的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车位使用权或所有权的买卖)。
如果车位不属于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必须取得车位的所有权,房产管理部门在进行审批时,会予以核准,会发一个车位的《所有权证》,里面的内容明确了开发商对车位享有的所有权,包括车位的数目、面积等。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可以将车位的使用权卖给业主的,这种交易的实质是租赁。此外,开发商拥有的车位的所有权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对于时下有的楼盘推出的买房子送产权车位的活动,购房者一定要确定开发商拥有该车位的产权。
二、哪些车位可以卖
哪些车位可以卖?首先要先确定该车为是否已经作为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出售的。
这类地下车位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可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在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没有被分摊,且具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是不能向业主出售的。
三、将购买车位的细则写入合同内
此外,购买车位后若要再行转让、出租时,仍要遵循“限内原则”,即转让或出租的对象仅限于小区内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如果车位是随房屋一并预购的,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就车位的四至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并最好附有平面图。
购房者如果是先预购商品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预售合同,并在合同内注明预售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包括预购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坐落、幢室号及预售合同登记号),该合同签订后也要进行登记备案。如果业主购买的是已经拿到“大产证”小区的车位,则在与开发商签好购买车位合同后,即可前往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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