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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

1889浏览2017-02-01

保险合同就算签订后,也是可以解除的,投保人、保险公司都有权对相关的保险合同进行解除。但它们的解除保险权利是不一样的,有些是在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解除,有些则是随时可以解除。那么,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谁呢?

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

保险合同的解除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第一,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对于欠缺有效要件的无效保险合同存在解除的问题,而须由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但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并非指保险责任已经开始的合同。换句话说,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亦可解除合同,在保险实践中,保险合同虽然已具备有效要件,但当事人往往约定在某一时间或给付保险费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内,保险人可解除合同。

第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

第三,解除须有解除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行为有两种,其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其二是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为解除的意思表示。第一种类型学者们称之为协议解除;第二种称为单方解除。在保险立法中规定的解除条件大多适用于单方解除。

第四,解除的效果是消灭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因解除而消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合同溯及既往地消灭;另一种是保险合同的消灭仅向将来发生。有的学者认为第一种情况为保险合同的解除,而第二种情况则为保险合同的终止。

解除的条件

保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的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有的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约定解除习惯上又称协议注销,约定条件具备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各国保险立法规定的保险合同解除条件一项有以下几项:

1.违反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因隐匿、遗漏或不实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危险的正确估计或保险费的计算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违反通知义务。当事人一方依合同规定负有通知义务而不为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通知外,无论是否有过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违反保证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违背保证条款的规定,他方当事人即可依此解除合同。

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其未如期给付,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人复效请求期限届满后,方能解除合同。

解除保险合遇到纠纷可以通过法律解决,打算解决纠纷时想要找律师的话,可以来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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