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 ABCD EFGH IJKL MNOP QRST UVWX YZ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杭州
  • 广州
  • 深圳
  • 南京
  • 苏州
  • 成都
  • 武汉
  • 长沙
  • 西安
  • 济南
  • 郑州
  • 合肥
  • 南昌
  • 厦门
  • 福州
  • 长春
  • 哈尔滨
  • 沈阳
  • 贵阳
  • 昆明
  • 太原
  • 石家庄
  • 海口
  • 兰州
  • 西宁
  • 南宁
  • 银川
  • 拉萨
  • 乌鲁木齐
  • 呼和浩特

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可以进行继承吗

4543浏览2017-04-20

遗产继承中,第一继承人可能去世了,无法再享有继承的资格,但其有留下子女,很多人就关心它的子女是不是可以享受到他的基础资格,对遗产进行继承。那么,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可以进行继承吗?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孙女d作为a的女儿,在a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a的继承份额。

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

既然,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a及a的女儿d。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d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

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女d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女d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未提及分配给d,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和d没有任何关系。

法定继承人顺序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

第一继承人去世继承最好有律师在一旁帮助,不知道怎么办的人可以来找个律师。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快速咨询


请注意:为使您的问题快速得到律师解答,提交咨询即视为您已同意授权服务提供商获取您的联系方式。若不愿授权您可放弃咨询。
0/500
我同意授权当前服务提供方获取我的手机号用于咨询服务
立即咨询

快速找律师

查找
  • 全部专长
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为法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