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 ABCD EFGH IJKL MNOP QRST UVWX YZ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杭州
  • 广州
  • 深圳
  • 南京
  • 苏州
  • 成都
  • 武汉
  • 长沙
  • 西安
  • 济南
  • 郑州
  • 合肥
  • 南昌
  • 厦门
  • 福州
  • 长春
  • 哈尔滨
  • 沈阳
  • 贵阳
  • 昆明
  • 太原
  • 石家庄
  • 海口
  • 兰州
  • 西宁
  • 南宁
  • 银川
  • 拉萨
  • 乌鲁木齐
  • 呼和浩特

女子先后嫁给三个丈夫 被判重婚罪获刑一年

2599浏览2012-06-23

一名35岁的贵州籍女子竟然在浙江、安徽和上海各有一个丈夫,和后两个丈夫还拥有合法的结婚证。昨天,徐汇法院对这起罕见的重婚案件当庭作出判决:判处王小丽有期徒刑1年。

今年35岁的王小丽来自贵州省遵义市。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在她16岁的时候,和“丈夫”同居了不到一年就因“过得不幸福”离家出走。1995年,王小丽化名张利与安徽淮南市一农民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两个女儿。5年后,王小丽再次不辞而别。2004年,王小丽认识了本市的刘先生。同年3月,两人登记结婚。

据刘先生说,他平时对王小丽很好,但是王小丽经常玩“失踪”,第一次就偷拿了家里的6000元跑回老家去了。2006年,王小丽干脆不辞而别。刘先生多方打探,结果大吃一惊:这个女人登记时用的身份证居然是假的,其前两次的婚史也一并曝光。

法庭上,王小丽泣不成声。对于重婚行为,她痛哭流涕地辩解自己不懂法,并称前两次是出来找工作时被人拐卖的。但对于拐卖的说法,王小丽没能提供证据。

公诉人认为,不管是否存在被卖一说,王某与安徽丈夫正式登记结婚,且以夫妻状态公开生活,该婚姻受到法律保护。因此,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已构成重婚罪。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快速咨询


请注意:为使您的问题快速得到律师解答,提交咨询即视为您已同意授权服务提供商获取您的联系方式。若不愿授权您可放弃咨询。
0/500
我同意授权当前服务提供方获取我的手机号用于咨询服务
立即咨询

快速找律师

查找
  • 全部专长
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为法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