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事再审与民事申诉有什么区别
1517浏览2019-01-24
一、提交诉状不同。
1、刑事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2、行政申诉。对于行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行政申诉状”。但是《行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而是在第七十三条用“申请再审”来表述。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3、民事申请再审。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请民事再审与民事申诉的最终目的一样,但过程是不同,具体是提起申诉还是再审,也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不一样的处理。对于申请民事再审与民事申诉区别的实际内容,要解决并给自己带来好处可以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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