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债权转让公告是否有效
1416浏览2019-01-25
在很多的债务关系中,进行债权转让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在进行债权转让处理中对于采用登报的方式进行公告是否有效呢?这是大家都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进行了解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登报债权转让公告是否有效若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的债权转让就有效,否者登报债权转让公告无效。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对于登报公告的债权转让是否有效需要了解清楚,作为债务双方当事人需要对此有一定的了解,这关系到大家的利益问题,我们就要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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