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449浏览2019-07-22
目前襄阳市执行三个档次的标准,具体为:
襄城区、樊城区1320元/月;襄州区、枣阳、老河口1225元/月;南漳、保康、谷城、宜城1100元/月。
对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襄城区、樊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襄州区、枣阳、老河口为14元/小时;南漳、保康、谷城、宜城为12.5元/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为计酬单位,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