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官司赢了,请问律师费由谁来承担
1747浏览2019-08-13
在打官司(诉讼)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1、通常情况下法院不认为律师费是为诉讼支出的必要费用,因为不是必须请律师,或者即使请了律师也不必请收费高的律师。这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完全不一样,所以法院不支持律师费;
2、最高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案件的司法解释里明确规定可以支持律师费,比如法律援助案件、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案件。但那只适用于特殊案件,绝大多数案件还是不行;
3、但绝对没有规定禁止法院判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所以有的法官确实会判律师费,但只是个案;
4、有的仲裁机构比较灵活,它们的仲裁规则支持仲裁申请人要求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七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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