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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