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贪污的财物包括哪些
2122浏览2020-04-23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贪污的财物包括: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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