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 ABCD EFGH IJKL MNOP QRST UVWX YZ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杭州
  • 广州
  • 深圳
  • 南京
  • 苏州
  • 成都
  • 武汉
  • 长沙
  • 西安
  • 济南
  • 郑州
  • 合肥
  • 南昌
  • 厦门
  • 福州
  • 长春
  • 哈尔滨
  • 沈阳
  • 贵阳
  • 昆明
  • 太原
  • 石家庄
  • 海口
  • 兰州
  • 西宁
  • 南宁
  • 银川
  • 拉萨
  • 乌鲁木齐
  • 呼和浩特

供热余热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2410浏览2024-06-18

供热余热费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硬性规定,有的只是地方相关部门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的条例或规定,以天津为例说明:
1、暖气如不想用可报停,须房主携带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但需必要证件),到供暖部门门市办理报停手续,同时要签订一纸停暖协议,并当场缴纳全年供暖费的20%的现金,然后工作人员上门截断入户管道即可;
2、但必须要在当年的9月30日前办理报停手续,逾期则视为继续缴费供暖。
暖气费是按照建筑面积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供热余热费国家未有硬性规定,地方根据情况制定条例。如天津:暖气费按建筑面积计费,需提前报停或继续缴费。

快速咨询


请注意:为使您的问题快速得到律师解答,提交咨询即视为您已同意授权服务提供商获取您的联系方式。若不愿授权您可放弃咨询。
0/500
我同意授权当前服务提供方获取我的手机号用于咨询服务
立即咨询

快速找律师

查找
  • 全部专长
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为法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