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395浏览2024-06-18
南京市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
2、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
4、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
1、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3、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6、“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
医保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南京市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总结:不同年龄段及就诊类型的居民享有不同比例的报销,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较高,但具体费用需按规定承担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