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警衔津贴标准每月分别为:总警监2250,副总警监2000;一级警监1800,二级警监1600,三级警监1400;一级警督1250,二级警督1100,三级警督960;一级警司860,二级警司760,三级警司660;一级警员610,二级警员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