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1957浏览2018-06-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因此,即便是婚外情所生的子女,只要其脱离母体那一刻是鲜活的生命,其就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享有的一切合法权利。那么自然也包括上户口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