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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没提前一个月打离职,矿工,工资不开合理吗
2165浏览2020-04-20
共18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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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扣工资的,旷工期间的工资可以不支付。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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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供劳动,公司应当支付工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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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旷工,可以依据公司的制度按旷工处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是需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报告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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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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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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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比较难以达成共识,这样的话,应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的劳动仲裁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院,都可以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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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的劳动仲裁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院,都可以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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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形成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按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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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形成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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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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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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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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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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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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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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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权处理的。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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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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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等情况,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