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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这厂没签合同,我5月8号跟主管说要辞职,但主管又说,让我说去找厂长,他们两个这样,一个推一个,辞职表也不给,一拖再拖的,拖到现在还不给,我感觉被困在这里一样,都不知道怎么办
1302浏览2020-05-19
共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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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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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