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为他人伪造是否有效
1790浏览2018-09-21
他人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的合同不是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不产生与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组织产生约束力。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他人伪造签名的情况下,无论是作为被伪造人的法定代表人还是有伪造签字行为的他人,从法律上来说都不是合法的合同当事人,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成立条件。所以,他人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字无效。但是,法定代表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认的情况下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