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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

3897浏览2019-03-02

不管是不是临时工,有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与公司之间都是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工伤,公司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要说的是,劳动者的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如果确定是工伤,首先要做的是在工伤发生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由单位办理,如果单位不肯,劳动者自己去申请也可以。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首先需要承担的是医药费。如果公司有给劳动者买工伤保险,那么劳动者的医药费由公司垫付,公司可以凭劳动者的医药发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如果没买工伤保险,那么这么笔费用就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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