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
2377浏览2019-05-24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被实施对象为女性,女性强行和男性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但是女性强奸男性构成强制猥亵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中的“他人”不在特定指妇女,也就是说不管男女只要是违背被事人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都会受到处罚;同时女性对不满16周岁男子的强奸,可判处猥亵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