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1263浏览2019-08-26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等。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