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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署名权的区别

4586浏览2019-08-28

署名权是著作权的其中一个权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著作权包括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又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署名权是作者表明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尊重作品原本的表达不受歪曲,修改权是允许作者在某些情况下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它涉及到作者的人身利益,因此,不可转让于他人。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出现作者以外的其他人代作者发表作品的情况,这并不是发表权的转让,而是经作者授权代为发表,实际上是相当于作者自己行使发表权。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十四项权利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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