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的区别
1187浏览2019-09-29
1.代理的内容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民事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产生的后果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民事代理人代理的后果是导致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3.代理的对象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对象是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民事代理人代理对象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代理的法律依据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是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民事代理人则以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法律依据】
1.《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