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a)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b)根据业务量具有1人以上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c)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 d)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 申请条件依据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2016年)第11条
二、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下载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编写的要点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附录a)可到天津市(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领取,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填表要求参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及填写说明》(附录b) 空白模版 | 示例模版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必要 携带身份证明及专业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0份 必要 客运站经建委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申请
一、
二、三等级的由市交委运管处验收,申请
三、四级和简易客运站的由区县交通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携带原件提交复印件。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原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必要 带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经办人还需签署全市统一的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决定——形式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北辰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修订第40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c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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