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龄补贴
890浏览2018-05-25
厦门高龄补贴
1.每年老年节,市财政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
2.本市户籍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高龄津贴100元,90至99周岁每月200元,10周岁以上每月1100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70岁起可享受100元以上的高龄津贴。
3.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的父母,每人每年可领取1800元奖励扶助金。
4.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20%的保障金,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再发100元的高龄补贴。
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080元,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60元、510元、850元。
6.60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免费或优惠进公办的公园景点,65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和70岁以上的本省户籍老人可免费乘坐公交汽车和brt。
7.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500元。
据悉,为做好今年“敬老月”的有关工作,市老龄办对“敬老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惠老项目,共征集到市区两级各种惠老项目近200项。那么,老人们能得到什么实惠呢?
10月9日市财政、市老龄办将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由各级财政层层下发,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卡上。
10月9日,市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场馆向老年人免费开放;10月9—15日为老年人提供家电维修、义诊等优惠服务。
今年敬老月,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公证处为本市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市离退联开展为特困离退休职工“送温暖”活动、举办90周岁、100周岁离退休职工祝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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