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作为农民工在工地突发疾病死亡怎么样赔偿
2018浏览2016-06-07
不到50岁的李某在工地加班干活时突发脑溢血死亡,家属认为李某的死是由于超负荷劳动所致,要求施工单位赔偿26万余元。可施工单位认为李某的死与他本身疾病有关。双方僵持不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
[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雇员在职业活动中因自身疾病而死亡的,属于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出现的伤害,雇主一般不负民事责任。除了施工单位外,李某自己对最终的后果也没有过错责任,但是他突然离世,势必会给家人带来重大的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施工单位应当分担部分损失,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