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谈话笔录范本
一、遗嘱见证谈话笔录范本
谈话时间:xx年xx月xxx日xx时xx分至xx时xx
谈话地点:
事由:
被谈话人:谈话人(承办律师):***律师
谈话记录:
问:你叫什么名字?你个人的身份基本信息?
答:
问:你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法律帮助?
答:
问:根据上述委托事项,你现在能向我们提供哪些材料?
答:有如下材料:
1、xx
2、xx
3、xx4xx
问:根据你所提供的材料和你所叙述的情况,我们对你本人的意愿有了基本了解,同意接受你的委托请求,作为你遗嘱的见证人。
答:
问:为了确保你所立遗嘱更加完备,我们可以为你制作录音录像遗嘱,你是否需要这项服务?其中制作录音、录像工本费x元。
答:
问:我们收取的遗嘱见证费x元,不包括我们办案人员的办案交通费、调查取证费等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你需要另行支付。
答:
问:请你在你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上按捺手印以确认。你须保证你所提供的证据或材料是合法、真实的,若因你个人原因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据以及作虚假表示,导致所立遗嘱无效或者出现其它效力瑕疵,责任由你承担,与我们办案人员无关,你明白吗?
答:
问:你本人此前是否立过遗嘱?如果立有遗嘱并且你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撤销则会影响此次所立遗嘱的效力,由此造成不利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你是否明白?
答:问:你所立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你本人所有的财产,在遗嘱处分财产的所有权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否则,你立的遗嘱无效,由此造成不利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你是否明白?答:问:你立遗嘱是否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答:
问:您所立遗嘱依法可以更改,如今后确需更改请与我们及时联系,我们会及时向你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否则出现不利法律后果由你本人承担,我们的联系电话是,并提供办案人员名片。
答:
问:为了更好地实现你所立遗嘱的意愿,我所专门推出了遗嘱管理业务,由我所设立专门的保管箱保管你的遗嘱,以确保不被利害关系人修改或者毁损,并在适当的时候开启和公布遗嘱,真正做到遗嘱的保密、安全以及最大限度地实现你所立遗嘱的意图。你同意接受这项服务吗?
答: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答:
问:请查看笔录,如有异议请提出来修改,如没有异议请签字确认。
被谈话人签字:说明:律师遗嘱见证时应当坚持直接言词原则和笔录原则,当面询问本人并制作下列笔录:
(一)制作委托人谈话笔录,调查委托人是否为遗嘱人本人,及是否具有委托权限等内容;
(二)制作遗嘱人谈话笔录,内容为了解遗嘱人的身份和能力,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三)制作代书人、见证人谈话笔录,内容为了解代书人、见证人是否具有见证资格(见证人、代书人的资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了解见证的过程;
(四)遗嘱见证活动中其他人的谈话笔录;
(五)制作律师遗嘱见证活动自身笔录,内容为遗嘱见证的全过程,从时间、地点到程序方面制作律师见证的工作记录。
二、遗产见证人的要求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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