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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刑法)

971浏览2017-07-09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选项a错误。定罪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甲只是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并没有实际放置炸弹,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和可能,不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但其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处罚。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即便造成了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等,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定的程序。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第

①句正确,第

④句错误

b.第

③句正确,第

④句错误

c.第

③句正确,第

④句错误

d.第

④句均正确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①正确。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社会法治的本质属性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强调人民利益至上,两者具有一致性。

②正确。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两者具有一致性。

③正确。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执法为民要求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两者具有一致性。

④正确。罪刑法定和依法治国理念都要求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两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因而可以说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选项a说法错误。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纳入司法解释后,仍属类推解释。

选项b说法正确。“汽车”通常是指以汽油发动机作动力的运输车辆,而拖拉机通常是以柴油发动机作动力的,因而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选项c说法正确。《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如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等。但是,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如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有价票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等。

选项d说法正确。累犯比毒品犯罪再犯的成立条件更加严格,既然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条件更加严格的累犯,那么更不应当成立条件比较宽松的毒品犯罪的再犯,这符合当然解释的基本原理。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的溯及力与《刑法修正案(八)》对相关制度的修改。

选项a说法正确。对立功的处罚,《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第三种情况: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修改对被告人是不利的,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选项b说法正确。尽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但选项b中,行为人在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犯罪行为持续到了《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以后。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行为连续或继续到新刑法生效以后的,适用新刑法。

选项c说法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这意味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前可能不构成犯罪,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构成犯罪,这对被告人是不利的,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刑法。

选项d说法正确。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前,刑法典未将扒窃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因而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因而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也构成犯罪。这对被告人不利,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不以盗窃罪论处。

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工具错误。本题中,甲女虽然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但客观上赠送滚轴旱冰鞋没有造成他人轻伤、重伤的紧迫危险,因而不构成犯罪。

6.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诈骗罪。

选项a说法正确。甲将清代玉坠误以为是不值钱的仿制品,属刑法认识错误中将构成犯罪的对象误以为是不构成犯罪的对象。此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没有犯罪故意,因而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如果属意外事件,当然不构成犯罪;即使认为行为人存在过失,由于盗窃罪没有过失犯罪,因此,甲不构成盗窃罪。

选项b、c说法正确。甲主观上以为玉坠是不值钱的仿制品,却对丙谎称是秦代文物,构成诈骗,这一行为相对于前面的盗窃行为而言侵犯了新的法益,因此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d说法错误。甲虽然最初声称玉坠价值5万元,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甲与丙以3万元的价格成交。此时,甲犯意已经发生变化,即由诈骗5万元降低为3万元,因此直接认定为诈骗3万元既遂即可。

7.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正当防卫。乙失血过多死亡归根结底是因为甲的防卫行为造成的,因此应当直接认定甲构成防卫过当,不应将后面不救助的行为独立认定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甲对乙流血过多死亡显然不是故意的,因而不能认定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8.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抢劫罪。

选项a错误。入户抢劫的“户”,指的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宅,超市不是生活场所,进入超市抢劫不属入户抢劫。

选项b、c错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抢劫罪既遂的标准是: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之一。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即使持枪抢劫,如果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仍属抢劫未遂,不属既遂。

选项d正确。犯罪既遂是以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不是以犯罪人的主观目的是否实现为标准。本案中,就犯罪人的主观目的而言,不仅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反而“亏了”12元,但是就客观而言,犯罪人劫取到了财产,因而构成既遂,而非未遂。

9.《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教唆犯、共犯。

选项a说法正确。如果被教唆者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教唆者与被教唆者构成共同犯罪,当然应当按照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那么这两个以上的教唆者也成立共同犯罪,也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选项b说法正确。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其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这就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选项c说法正确。从本条款规定来看,前段的规定以成立共同犯罪为条件,后段的规定不以成立共同犯罪为条件,因而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属于间接正犯时,也应适用本款后段的规定。

选项d说法错误。在我国,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犯处理,因此本款中的“犯罪”仅指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

10.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罪数。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选项b、d错误。招摇撞骗罪属广义诈骗罪的一个特殊罪名,成立该罪,必须是被害人在错误认识的支配下对某项权益进行了处分。反之,如果犯罪人虽然采用了欺诈手段,但被害人并未产生错误的认识,更未基于错误的认识对某项权益作出处分,那么犯罪人往往最终是采用其他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此种情况下,都不应当定诈骗罪,而应当按照犯罪人实际采用的手段定罪。据此可知,选项b中的行为人应定抢劫罪;选项d中的行为人应定劫持航空器罪。

11.被宣告_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均应填“假释”

b.均应填“缓刑”

c.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

d.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12.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

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

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c说法正确。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前提是肇事车辆行驶在实行交通管理的地方。本题中,肇事的车辆是翻斗车,属生产作业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是建筑工地,属生产、作业场所,因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非构成交通肇事罪。

选项d说法正确。甲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导致丙受伤,甲对丙有救助的义务,甲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丙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13.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关于公司出资类的犯罪。

选项a、b错误。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既可以是股东自有的,也可以是借用的,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或虚假出资罪。

选项c错误。在a公司成立后,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此时,出借50万元的主体是a公司,而不是甲个人。这意味着,在a公司将50万元借给乙的b公司后,a公司仍然拥有该50万元的所有权,只将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乙的b公司,因此甲也不构成抽逃出资罪。

14.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包括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在国内可兑换的境外货币,以及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

b.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据此,行为人伪造美元,并运输他人伪造的欧元的,应按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c.将低额美元的纸币加工成高额英镑的纸币的,属于伪造货币

d.对人民币真币加工处理,使100元面额变为50元面额的,属于变造货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货币犯罪。

选项a说法正确。《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以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知,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包括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在国内可兑换的境外货币,以及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

选项b说法错误。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此种情况下,伪造与出售、运输的必须是同宗货币。如果行为人伪造的是美元,但运输的是他人伪造的欧元,那么伪造与运输的不是同宗货币,伪造与运输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此种情况下应当数罪并罚。

选项c说法正确。伪造货币与变造货币的区别在于新币与旧币是否具有同一性:具有同一性的,是变造货币;不具有同一性的是伪造货币。不同国家(地区)的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差别很大,将一个国家(地区)的货币加工成另一个国家(地区)的货币,新币与旧币差别很大,不具有同一性,因而是伪造货币。

选项d说法正确。变造货币,是指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真币的形态、价值的行为。变造货币通常是使其数量增多,价值升高,但不限于此种情况,也可以是使其数量减少,价值降低。

15.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1.3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信用卡诈骗罪。

选项a错误。受托为他人保管信用卡,只是控制了他人信用卡的卡片,而没有控制信用卡中的款项,因而不构成侵占罪。

选项b正确。将为他人保管的信用卡用于购物,属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况,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选项c错误。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进行了否认,这里的否认是其实施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后的掩饰行为,不需要定诈骗罪。

选项d错误。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盗窃罪。

16.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侮辱罪与诽谤罪。

选项a错误。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既符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成立要件,也符合侮辱罪的成立要件。

选项b正确。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意图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并没有捏造具体的事实,因而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选项c错误。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媒体告发,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选项d错误。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侮辱罪、诽谤罪,通常情况下,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d中说“一律”过于绝对。

17.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本题中,乙并未同意甲对其财产进行处分,所以不构成诈骗罪;甲实际上是采用秘密手段获取乙的财产,因此构成盗窃罪。

18.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

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在于主体是否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甲虽然是医生,但已经退休了,已经丧失执业证书,属于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因而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行为犯,只要情节严重就构成犯罪,造成患者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

19.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

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

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盗伐林木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甲公司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而不构成盗伐林木罪。

选项c错误。《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滥伐林木的“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甲公司所砍树枝为6立方米,没有达到了滥伐林木罪的数量标准,因而不构成滥伐林木罪。

20.国有a公司总经理甲发现a公司将从b公司购进的货物转手卖给某公司时,a公司即可赚取300万元。甲便让其妻乙注册成立c公司,并利用其特殊身份,让b公司与a公司解除合同后,再将货物卖给c公司。c公司由此获得300万元利润。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贪污罪

b.为亲友非法牟利罪c.诈骗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贪污罪。

选项a正确。a公司已经与b公司签订合同,履行该合同可赚取的300万元是a公司必然获得的利益,这与a公司实有的财产本质上没有区别,甲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据为己有,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

选项b错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

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甲的行为不符合本罪的成立要件。

选项c错误。贪污罪行为人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并且非法获取的是本单位的财产,诈骗罪行为人不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非法获取的是他人的财产,不是本单位的财产,本题甲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成立要件,应当定贪污罪,不能定诈骗罪。

选项d错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符合本罪的成立要件。

21.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选项a、b说法正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由此可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不仅包括亲友,而且包括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因而能够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因此,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选项c说法正确。丁违背事实和法律,使丙被作无罪处理,构成徇私枉法罪;甲胁迫丁徇私枉法,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选项d说法错误。实施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多选:

5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不作为犯罪。

选项a错误。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即乙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甲后面推的行为。因此,船工甲的行为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不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选项b正确。甲、乙作为夫妻,在乙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遇到危险的情况下,甲对乙有抚养、救助的义务,没有制止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甲作为公安局长,有制止乙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的义务,甲不是检察院检察长,没有制止乙实施贿赂犯罪的义务,因此甲没有制止乙收受贿赂,不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不构成受贿罪共犯。

选项c错误。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有救助的义务,他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幼童溺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最初准备施救,是因为乙劝阻而放弃,因而乙构成甲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选项d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甲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承诺抚养乙,甲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务;甲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乙被冻死,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

5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乙的死亡由其冒险行为造成,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因果关系。

选项a正确。甲、乙的枪击行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应当认为他们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都有因果关系。

选项b正确。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是由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造成的,因而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c正确。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是因为甲将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造成的,因而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d错误。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是由于甲对乙的住宅放火造成的,因而乙的死亡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3.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

选项a说法正确。甲、乙是马戏团演员,是职业人员,甲完全依表演规则行事,且甲以往表演飞刀非常精准,从未出错。乙死亡是因为其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造成的,因而乙的死亡是甲无法预见的,属意外事件。

选项b说法错误。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致死)罪。

选项c说法错误。甲应当预见到将木板扔到楼下可能砸着他人而没有预见到,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意外事件。

选项d说法错误。方法错误,又称打击错误,是犯罪行为本身发生偏差,导致实际打击的对象与意图打击的对象不同,如甲意图打死仇人乙,但因枪法不准,实际打死了丙。d选项中,甲属工具认识的错误,不属方法错误。

54.关于故意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绑架幼女乙后,向其父勒索财物。乙父佯装不管乙安危,甲只好将乙送回。甲虽未能成功勒索财物,但仍成立绑架罪既遂

b.甲抢夺乙价值1万元项链时,乙紧抓不放,甲只抢得半条项链。甲逃走60余米后,觉得半条项链无用而扔掉。甲的行为未得逞,成立抢夺罪未遂

c.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遂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乙属于盗窃罪既遂,甲属于盗窃罪未遂

d.甲在珠宝柜台偷拿一枚钻戒后迅速逃离,慌乱中在商场内摔倒。保安扶起甲后发现其盗窃行为并将其控制。甲未能离开商场,属于盗窃罪未遂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故意犯罪形态的认定。

选项a正确。绑架罪是多环节犯罪,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

选项b错误。犯罪既遂是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为标准,不是以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否实现为标准。甲已经抢得半条项链,因而已构成抢夺罪的既遂。

选项c正确。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在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他们的共同犯罪就构成未遂。此后,乙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构成既遂,但是此后的既遂与甲没有关系,因而甲仍然构成未遂。

选项d错误。盗窃罪如果是以小件物品为目标,只要是行为人将被盗的物品抓在手上、塞进兜里、打进包里,就成立既遂,而不是以行为是否逃脱控制为目标。因此,甲虽未能离开商场,但仍属于盗窃罪的既遂。

55.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后乙杀害丙。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

选项a正确。乙已经产生杀害丙的决意以后,甲怂恿乙杀丙,实际上并未使乙从无到有地产生杀害丙的意图,因而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选项b正确。甲构成乙敲诈勒索罪承继的共犯。

选项c错误。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的,以共犯论。

选项d错误。乙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因而甲不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56.关于想象竞合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向乙购买危险物质,商定4000元成交。甲先后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折抵现金2000元)交乙后收货。甲的行为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b.甲女、乙男分手后,甲向乙索要青春补偿费未果,将其骗至别墅,让人看住乙。甲给乙母打电话,声称如不给30万元就准备收尸。甲成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绑架罪论处

c.甲为劫财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取走乙2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境外组织的3万美元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甲的行为成立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想象竞合犯。

选项a说法错误。甲先后两次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交给乙,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触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因而不是想象竞合犯。

选项b说法错误。甲的行为既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成立要件,也符合绑架罪的成立要件,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存在包容关系,绑架罪包容了非法拘禁罪,属法条竞合,而非想象竞合。

选项c说法错误。甲前面的投放麻醉药是以抢劫为目的实施的,后面的取走乙2万元现金是在乙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实施的,属盗窃。也就是说,甲先后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分别触犯了抢劫罪与盗窃罪,因而也不是想象竞合犯。

选项d说法错误。甲先收受境外组织3万美元,然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分别触犯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不属想象竞合犯。

57.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减刑、假释的适用。

选项a说法错误。只有被判处主刑(死刑立即执行除外)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

选项b说法错误。《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选项c说法错误。《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1年。

选项d说法错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无论是在考验期内发现,还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都必须撤销假释。

58.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据此可知,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刑法学界认为,对本罪应当作广义解释:(1)使用禁用的药品种植农作物或者饲养动物,导致禁用的药品在农作物或动物制品中残留,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也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2)这里的食品既可以是本来适合人类食用的物品,也可以是本来就对人类有害、不适合人类食用的物品,如用工业酒精勾兑的白酒。

选项d错误。虽然在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中查不出具体的毒害成分,但食用以“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对人体是有害的,因而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9.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医生甲征得乙(15周岁)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丈夫甲拒绝扶养因吸毒而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致乙死亡。因吸毒行为违法,乙的死亡只能由其本人负责,甲的行为不成立遗弃罪

c.乙盗窃甲价值4000余元财物,甲向派出所报案被拒后,向县公安局告发乙抢劫价值4000余元财物。公安局立案后查明了乙的盗窃事实。对甲的行为不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d.成年妇女甲与13周岁男孩乙性交,因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甲的行为不成立猥亵儿童罪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

选项a说法错误。15周岁的乙没有处分自己器官的能力,其承诺无效,因而医生甲征得乙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

选项b说法错误。《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妻子乙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即使是因为吸毒造成的,丈夫也有抚养的义务,其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乙死亡,丈夫构成遗弃罪。

选项c说法正确。诬告陷害罪打击的是情节最严重的一种情况(相对人无罪,告其有罪);情节相对较轻的另一种情况(相对人构成轻罪,告其构成重罪)不够成本罪。

选项d说法错误。猥亵通常不包括性交,但成年妇女与男儿童性交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60.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c.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

选项a正确。抢劫罪是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压制被害人反抗,然后取得被害人的财产,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选项b正确。刑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秘密取得财物的是盗窃,公开取得财物的是抢夺。依据这一观点,甲当着被害人的面取得被害人的财产,属于抢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选项c正确。如果依据上述观点,由于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选项d正确。近年有学者提出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抢夺罪必须是采用一定的力量夺取他人紧密占有之物;采用和平的方式夺取他人财物或者夺取他人未紧密占有之物,都不构成抢夺,属“公开盗窃”。按照这一观点,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61.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曾借给好友乙1万元。乙还款时未要回借条。一年后,甲故意拿借条要乙还款。乙明知但碍于情面,又给甲1万元。甲虽获得1万元,但不能认定为诈骗既遂

b.甲发现乙出国后其房屋无人居住,便伪造房产证,将该房租给丙住了一年,收取租金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请客(餐费1万元)后,发现未带钱,便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经理信以为真,甲趁机逃走。不管怎样理解处分意识,对甲的行为都应以诈骗罪论处

d.乙花2万元向甲购买假币,后发现是一堆白纸。由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乙不是诈骗罪的受害人,甲不成立诈骗罪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诈骗罪。

选项a说法正确。诈骗罪既遂包括五大环节:(1)实施了欺诈的行为;(2)被害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3)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对财产作出了处分;(4)犯罪人财产增加;(5)被害人财产减少。其中第二个环节是被害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这意味着,如果犯罪人进行了欺诈,但被害人没有陷入错误的认识,而是基于其他原因,如碍于情面,同情被害人等原因交付财产,那么由于犯罪人获得的财产实际上并非其骗来的,因此应认定为诈骗罪未遂,而非既遂。

选项b说法错误。甲未对房主进行欺诈,房主也未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分,因此对房主不构成诈骗罪;甲虽然对租房的丙进行了欺诈,但丙并非房主,对房子没有处分权,因此就房子而言,甲对丙不构成诈骗罪;就丙支付的租金而言,由于丙在支付租金后如约获得了房子一年的居住权,因此也不构成诈骗罪。

选项c说法错误。就吃的食物而言,甲是在吃下食物以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这不符合诈骗罪的成立要件。因为成立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先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然后再采用欺诈手段将财产据为己有;就消费完毕后餐厅对甲享有的债权而言,在甲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时,经理也只是同意其暂缓付款,而没有同意免除其债务,因此也不构成诈骗罪。

选项d说法错误。乙花2万元向甲购买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未遂),甲以出售假币为名,实际上交付的是白纸,构成诈骗罪。也就是说,乙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不影响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62.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聚众斗殴罪。

选项a正确。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本案完全符合本罪的成立要件,构成聚众斗殴罪。

选项b错误。《刑法》第292条第1款规定,对聚众斗殴罪,只打击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据此可知,对聚众犯罪,只打击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不以犯罪处理。

选项c错误。聚众斗殴罪只要求一方或双方纠集多人进行了殴斗即可,不要求“持械”斗殴,本案中,两村分别纠集

18、20人,并且互相谩骂、互扔石块,致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而已构成既遂。

选项d正确。《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63.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知道城建局长张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为条件请其关照工程招标,张某同意。甲中标后,送给张某50克海洛因。张某构成受贿罪

b.乙系人社局副局长,乙父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后,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乙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后,王某收受保险公司3万元。王某不构成受贿罪

d.法院院长告知某企业经理赵某“如给法院捐赠500万元办公经费,你们那个案件可以胜诉”。该企业胜诉后,给法院单位账户打入500万元。应认定法院构成单位受贿罪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受贿罪。

选项a正确。刑法不仅保护所有权,而且保护占有权;不仅保护合法占有,而且保护非法占有。保护非法占有不是为了保护占有者的利益,而是因为非法占有应当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不能采用犯罪的方式解决。因此,违禁品(如毒品)、违规制造的产品(如假币)、赃款赃物、伪劣产品等,也可以成为犯罪对象。

选项b正确。乙父仅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而没有将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告知乙,乙父与乙没有形成受贿的共同犯罪,因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选项c正确。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仅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而没有将收受保险公司的3万元告知现任厂长,因此不构成受贿的共犯,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选项d正确。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选项d的情况完全符合本罪的成立要件,因而构成单位受贿罪。

不定项:

(一)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违章驾驶,致黄某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概括故意

d.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交通肇事罪。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在行为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选项b、c说法错误。甲为了超车,违反交通法规,只发生一次撞击,造成他人伤亡,主观心态是过失的,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7.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肇事行为

b.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逃逸行为

c.对甲应适用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

d.甲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如实交待罪行的,成立自首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交通肇事罪。

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甲驾车逃逸后,急救人员5分钟后就赶到了现场。由此可见,甲驾车逃逸后并未导致被害人被延误救治,因而被害人死亡是由肇事行为造成的,不是由逃逸行为造成的。

选项d正确。甲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如实交待所犯罪行,符合自首的成立要件,成立自首。

88.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危险驾驶罪。

选项a正确。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按照有关法规,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丙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2毫克,接近80毫克的两倍,因此构成危险驾驶罪。丙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属共同犯罪,因而丁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选项b错误。驾车撞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是行为人在第一次撞击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又加快车速,驾车狂奔,导致发生第二次以上的撞击。本案丙只发生一次撞击,并且没有逃跑,因而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选项c错误。结合事实

四,由于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因此无法认定丙的撞击行为是否造成了被害人重伤以上的后果。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即使是醉酒驾驶,并且行为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也必须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如前所述,本案中无法认定丙的撞击行为是否造成了被害人重伤以上的后果,因而不能认定丙构成交通肇事罪。

选项d正确。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只要足以发生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既遂,因此,尽管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89.关于事实四乙死亡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丙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处置现场的警察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乙自身的过失行为与本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因果关系。

选项a、b说法错误。由于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因而存在多种可能性:如果甲的撞击只是使乙遭受非致命伤,乙是因为受到丙的撞击而死亡,那么,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甲撞击以后,丙撞击之前,乙就已经死亡,那么丙的撞击与乙的死亡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刑事诉讼的证明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本案由于证据不足,以上两种情况都无法排除。刑事诉讼在事实不清时,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应当做有利于被告的处理:有罪、无罪不清的,按无罪处理;重罪、轻罪不清的,按轻罪处理,因此,应当认定甲、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都不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c说法错误。从题目所给的信息来看,交警在处置现场过程中没有不当之处,因此,交警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选项d说法错误。乙没有驾驶资格,事发时只是略有超速,因而其虽然存在过错,但过错不严重。相反,与其撞击的甲超速行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与乙驾驶的车辆发生激烈撞击,导致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由此可见,甲的过错非常严重。与乙撞击的丙严重醉酒,并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致丙受重伤。由此可见,丙的过错也非常严重。因而应认为,甲、丙的撞击阻断了乙自己的轻微过错与其死亡的因果关系。

90.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丁指使王某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b.丁构成包庇罪的教唆犯

c.丁的教唆行为属于教唆未遂,应以未遂犯追究刑事责任

d.对丁的妨害作证行为与包庇行为应从一重罪处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妨害作证罪、包庇罪。

选项a说法错误。刑法学主流观点认为,犯罪人自己妨害作证,只要没有采用暴力、威胁等严重侵犯证人权利的手段,因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当以妨害作证罪处理。

选项b说法错误。包庇罪是事后帮助犯,是犯罪人以外的人包庇犯罪分子,主体必须是犯罪分子以外的人,不包括犯罪分子。理论上认为,对犯罪分子本人不定包庇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选项c说法错误。成立教唆未遂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由于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而也就不构成教唆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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