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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费属于诉讼费用吗

3653浏览2018-08-29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法院公告费和诉讼费。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案件中涉及到诉讼费和公告费的问题比较常见。对此,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法院公告费是否属于诉讼费用,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法院公告费属于诉讼费用吗

是的。民事诉讼中,交法院的公告费属于诉讼费用,公告费并应该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负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法院公告费是否属于诉讼费用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法院公告费就是诉讼费,应由原告方预交,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负担。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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