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妻子是否有为丈夫偿还高利贷义务
538浏览2020-04-27
如果丈夫是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的发展考虑而去借高利贷,那么在离婚之后妻子是有责任去帮丈夫一起偿还高利贷的,如果仅仅是丈夫满足个人需求而去借的高利贷,妻子可以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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