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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应急车道扣多少分

39浏览2024-04-1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扣6分,罚款200元。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道路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
紧急情况是指: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检查或救援时,可以临时停放在应急车道;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驾驶人车辆发生故障需停车排除时,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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