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后多久移交检察院
3426浏览2024-06-18
派出所立案后一个月左右移交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立案必须结案时间,需视情况而定:
1、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派出所立案后移交检察院,审限内必须结案,延长审限需批准,超期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