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期限多长
534浏览2024-06-18
精神病鉴定期限:
1、一般鉴定期限,即应当在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2、特殊鉴定期限,即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至60个工作日;
3、约定鉴定期限,即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绝大多数为办案单位)对完成鉴定的期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补充材料的时间,即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7、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请。
综合上述,一般来说司法意见书的效力都是永久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会缺乏一定的保证力,必要的话可以在办理一次司法鉴定。
精神病鉴定期限及程序规定,确保鉴定及时准确,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