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生证明补办办理材料
4浏览2024-07-23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
2.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并提交《补发申请表;
3.由原签发单位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4.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5.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