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需要多久
1548浏览2024-09-04
一、精神病鉴定需要多久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了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
二、精神病的鉴定程序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鉴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申请书,身份证明等;
2.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申请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机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鉴定报告。
三、精神病的鉴定由谁鉴定
精神病的鉴定由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三条
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
第四条
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