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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如何规定侮辱人民币

2893浏览2020-0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至3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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